這則新聞有兩個探討問題:一、加盟店的管理是否授權公司不要負責?我認為授權公司享受加盟店帶來的營業利益、擴大市場佔有發展,結果卻放任加盟店不守法令,是否應該負連帶責任呢?道義責任?實務上,加盟店主打著授權公司的招牌吸引求職者,卻不願負大公司的社會責任,只為了數百元的成本而侵害相對弱勢為其賣命工作的店員,真是令人遺憾。二、多年來廢除「五人以下,不必強制投保」的呼聲(甚至法律草案)都已經取得大多數共識,為何立法諸公仍未能將這不平等的歧視糾正呢?或謂微小企業,管理者無法處理這件事情?我認為現在已經是網路化時代,線上作業簡易,繳款操作方便,實在不能停留在當年立法時代的情境而拒絕修改。現在要政府主管機關來做行政輔導,因為沒有強制性、處罰權,效果如何存疑。我欣賞「職業安全衛生法」的擴大全員適用的勇氣,但是攸關人民社會安全基本保障的勞保、退休金難道就這樣輕忽嗎?只能希望雇主良心發現?加油吧!不要當黑心商人,要做個善心企業主!
2014/10/25~27人資新聞:【今日新聞網】400超商未提勞退,勞部介入輔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近日清查全台8600多家「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的連鎖超商,發現有490家超商加盟店,因聘用員工規模少於5人、不必投保勞保,卻連帶未幫員工提繳勞退金或投保就業保險,造成近千名員工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