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事人資勞動法令訓練輔導工作超過二十年以上,經歷台灣勞資關係演進史,可惜企業遵守勞動法令情況卻改善有限!無奈甚憾!其實不願付加班費、不加勞健保、不給特別休假等違法決策,來自於經營者的成本考量,而在守法增費用與違法賭運氣中抉擇。加上社會守法意識低、勞工屈居弱勢,以致形成「勞資雙方不能說的祕密」!
不過,如果大家只寄望行政機關實施勞動檢查就可以讓這種現象改善,我覺得「想太多,夢一場吧!」因為勞動檢查雖然可以對違法企業連續處罰金錢、在媒體公告,但是接著呢?可能改進不再犯嗎?會不會讓業者乾脆收攤不做?又傷害勞工就業呢?我認為對台灣佔九成以上的中小企業,處罰是無助於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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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論:【勞動主管機關為督促企業遵守法令,必須以到企業實施檢查的方式執行。而台北市勞動局這個創舉令人欽佩!它的亮點:從作業要點得知一、推薦遴選懂該行業的專家陪同鑑定,將更能抓到重點,也能了解行業特性差異。二、實施前,能先做研商,而之後,又共同研商處置方向,讓勞動檢查全面完整。三、對陪同鑑定人要求能自行蒐集、研析事業單位或產業勞動條件情報,提供勞動檢查員作為查證或檢查的參考依據,排除身在公門不知民間疾苦的遺憾!
不過,這位陪同鑑定人我建議可以廣徵由各行業退休後的銀髮族中挑選,因為他們經驗豐富、專業知識好,正可以彌補檢查員弱項。此制度剛新上路,寄望能讓勞動檢查結果公正合理,不肖企業的作假偽造能被戳破,追求真相正義。其實想想,以後查稅、消防檢查…等等是否都能比照呢?讓守法企業不被嘲笑,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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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個消息對做為人資勞動顧問的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未來公司的業務發展似乎看到一道曙光!憂的是對那些只想下降成本,不思管理改善的企業主,會不會因此而放棄,外移,讓已經疲乏的經濟雪上加霜?目前政府增加專業人員(也算促進就業!?)成立強大勞動檢查隊伍,難道就會讓企業乖乖就範,遵守法令?我並不樂觀。首先「勞動條件檢查」與「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的意義及目標不同,前者牽涉直接雇用勞工成本,過於嚴苛僵化或不合時宜的勞動法令,增加雇主經營不便,必須隨潮流增修立法(例如:工時、派遣)或委由工會透過集體談判爭取才是正途;而後者關係勞工生命健康,當然需要嚴格強化檢查作業,希望這個新聞重點是指後者。
2014-9-17人資新聞:【中時電子報】明年勞檢企業數,擴至4萬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勞動部擬於2年內補助地方政府聘用325名勞檢人力,明年將擴大對4萬家企業進行勞動檢查。職安署署長傅還然表示,現增加勞檢人力後,企業主不可再存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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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將從本月起針對全省科技業者,以抽檢方式進行勞動檢查,瞭解雇主是否濫用「責任制」、要求勞工加班卻不給加班費。一旦查獲違法情事,將處最高6萬元不等的罰款,並可連續罰;而積欠勞工的加班費(五年內)也要限期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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