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載,最近勞工局執行「臺北市百貨業週年慶專案勞動條件檢查」計劃,多家外商專櫃與知名服飾公司,皆被發現違法並遭裁處及公布其企業名稱。一時之間造成媒體爭相報導,相信在商譽及形象所受的損害會比罰錢更嚴重,不可不慎!我建議人力資源管理者必須注意事項如下:

 

一、建立週年慶等非常態銷售期間的管理作業:

實務上銷售服務業為配合促銷產品計劃,短期階段性的密集式作業,漸漸成為固定性質工作。因此我建議人力資源管理者,應事先配合銷售部門在排班人力調度安排方面給予專業協助。例如:招募臨時短期人力、建立有經驗的銷售人才庫、部門內部溝通作業等。

 

二、遵照法令程序取得合法依據:

其實這次的事件,主要原因是該等公司對台灣勞動法令的不熟悉、管理者不知與員工溝通清楚所致。我檢視勞工局的「違反法令條款及移送處理情形彙整表」發現違法主要原因竟是未舉辦勞資會議即變更調整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卻未有依法踐行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之法定程序」所以企業只要在程序上補行法定作業,問題就可迎刃而解。可惜若心存僥倖、漠視法令規範,便招致違法之災。

 

三、重視排班表管理:

銷售服務行業在百貨專櫃或營業門市工作型態,均不同於一般後勤辦公室人員。其工作時間安排不同,全以「排班表」為準,所以建議應該另定「工作時間管理辦法」為佳。例如:每次在週年慶開始的當月份班表中,除了前述必須事先經內部勞資會議做好記錄外,可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0條之1等相關條文,進行合法的變形工時設計。並且在班表排定後,與員工做清楚的宣導說明,避免誤解、取得共識。

 

四、加強主管、員工教育訓練:

台灣的工時問題在原先以製造型企業佔多數的環境下所訂定的勞動基準法,已經顯示出窒礙難行狀況,不過在未修法前企業只能勉為遵行。建議:將相關工時法規、排班管理方式列為服務型企業管理者必須學習的課程,並且依照行業特性討論出最佳方法。至於抗壓性低、享受重於工作的年輕人心態,也應該仰賴公司的溝通學習課程,讓其建立起正確的工作態度及服務意識。

 

結論

我們希望百貨行業對每年必定執行的各項促銷活動,必須能夠事先注意勞動法令風險,當然我們看到政府機關說明,這些規定的目的都是為了維護勞工身心健康避免過勞,也是很正確的理由。所以也要強化員工健康管理,重視休息調適,讓勞資和諧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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