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兩岸交流頻繁,企業加快腳步對大陸市場布局,身為派外戰士的台籍幹部,在老闆一聲令下,各就戰鬥位置,到神州大地一圓「鴻兔大業」!最近很多客戶、學生都在問如何規劃此類人才的薪資福利制度?就企業而言,有成本及吸引動機的矛盾;對個人而言,有風險及利益的疑慮。我們建議如下:
一、先確定派駐政策:目前台商百分之九十幾以上,都是遵循舊規定的思路,就是『以台灣來看大陸』、『原先薪資不變、大陸給津貼』等想法。所以台灣一定保留一份(比例不一,有的甚至只有法定基本工資的數字,也有原先的全額)、加上境外第三地公司或者大陸子公司一份。
二、未來落日條款:多給付的一份「駐外津貼」,大約是原薪資的30%~50%左右。但是應該在3~5年內減半或取消,這樣可以鼓勵台幹在派駐期間認真做出成績爭取加薪。
三、稅務規劃先處理:大陸已經修正所得稅法規,對台(外)籍人士採取『單一帳戶制度』。根據實務經驗,在台商聚集較多的華南、華東一帶,多年以來,都是由當地的地稅局(個人所得稅屬於地方稅)核定標準(例如:某地區今年是依照公司投資額規定一般台幹員工為人民幣一萬元)。
四、返台探親假不要固定:過去因台幹定期返台探親,使公司發生重大弊端風險增加,建議比照大陸企業作息,才能算是本土執行工作,效益效率都會提高。例如:一年四次返台假,三次配合大陸三大假(春節、五一、十一)其他一次自選。
五、簽訂派駐契約:為明文約定有關雙方權利義務,建議能以書面契約方式訂好。例如:派駐期間、薪資結構、調薪、獎金、工作期間、試用期、續約期間、工作職稱、辦理就業證、薪資幣別、勞保/健保/退休金的計算標準、返台休假期間、機票張數、子女教育補助、台灣公司股票分紅方式、辭退台籍幹部的原則等。
結論
我們必須提出「派駐是一時,融入本土是永遠」的觀念,台商人力資源管理將走向國際化思路,站在大中華環境中規劃制度。薪資福利本是相當貼近當地操作的,未來台灣企業必須接受大陸工資福利高於台灣的事實,請以開闊心胸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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